湖北理工学院学生社团管理部章程(修订)
第一章总 则
第一条湖北理工学院学生社团管理部(以下皆简称“社管部”)在校党委领导、校团委具体指导下的全校群众性学生社团(以下皆简称“社团”)的联合组织,它根据本社团管理条例负责组织、管理和协调校内各学生社团工作。
第二条社管部以“团结社团、服务社团”为宗旨,肩负“管理、监督、引导”三大职能,积极创新地开展各类健康有益的活动,丰富校园文化生活,服务于学校中心工作。
第三条社管部的基本任务
(一)贯彻各级部门关于社团建设的重要指示,服务于学校的中心工作,为推进高进素质教育和改革发展做贡献;
(二)协调各社团的关系,加强社团之间的联系和交流,为各社团良性发展创造条件;
(三)管理、监督、引导、规范各社团组织开展各项工作;
(四)加强与社会各界及兄弟学校社团的联系,为社团提供各种信息和活动的机会。
第四条社管部以《湖北理工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》为行动指南。
第二章组织机构
第五条社管部定期召开社团工作例会,每两周召开一次,由社管部干部和各社团主要负责人组成。
第六条社管部设执行主席1名、主席4名。下设办公室、社团管理中心、秘书部、活动部、宣传部、五个职能部门,社团管理中心由主任1名,副主任若干名,委员若干名组成;办公室由主任1名,副主任若干名组成;各部设执行部长1名,部长若干名。
第七条社管部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,各社团要定期向社管部汇报工作,必须执行社管部的决议,坚持个人服从组织、少数服从多数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。
第三章职 责
第八条主席团由执行主席、主席组成,主要负责统筹策划社管部和各社团的发展,商议社管部的各项重要决定,领导各部门完成工作。
执行主席:全面负责社管部工作。确定社管部的工作目标和任务;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,协调各方面的关系,争取多方面的支持。主席:协助执行主席的工作,指导分管各部门的工作。
第九条办公室
统筹、监督社团管理部各职能部门工作;修订社团管理部章程、管理条例等制度,起草社团管理部各项文件;
负责社团管理部各职能部长、部门考核工作;
汇总社团管理部及各学生社团工作年检评分情况;
管理和使用社团管理部印章;负责审批社团管理部及各学生社团各项活动所需的团委物资、场地等;
负责记录社团管理部各部门日常例会和大型活动参与情况;
与其他部门、组织的对接:负责收集各部门的月计划、月总结,并整理上交团委办公室;
档案的更新与保存:负责社团管理部组织成员信息的更新与保存;
编写并下发社团管理部各项文件。
第十条秘书部
社团信息的整理:社团的会干等基本信息表的收集与整理;
档案的更新与保存:负责社团成员信息的更新与保存;
文案整理:负责社团大会相关会议议程、会议纪要的编写,以及会议现场的布置等工作;
通知的下发:秘书部负责对社团例会、社团大型活动等的通知;
社团成立注册文件整理;
社团活动室的管理;
指导学生社团的思想建设监管完善社团团支部、三会两制一课”的学习开展情况。以及每学期的社团调研,公布调研结果及报告。
第十一条活动部
撰写社团管理部内部活动的策划书;
从活动的筹备开始,全程跟进学社各社团管理部的活动,一直到活动结束,总结完成;
参加其他组织举办的活动。
第十二条宣传部
负责社团管理部和各个协会与兄弟高校之间的交流活动、联系、协调、邀请等各方面的工作;
制作各项活动的宣传通知,策划多种形式的校内外社团宣传活动;
设计、制作社团管理部活动海报、门票、背景墙等宣传设计;
对各个社团的活动宣传给与帮助并进行监督;
社团管理部活动的宣传文案以及活动完结后总结新闻稿的撰写;
对会议、活动等各类新闻稿和社团管理部、社团活动文案进行排版、美编,对接校团委青年传媒中心并发布于校团委新媒体公众号;
配合其他各部门做好各项活动宣传,和大型活动的后勤工作;
对社团管理部、社团定期进行新闻稿培训;
社团活动完结后,对社团收取总结新闻稿;
对接校团委办公室做好第二课堂相关工作。
第十二条社团管理中心
对社团举办活动所提交的活动策划书、物资申请表进行审核;
学期初收集社团注册审核相关材料,并对社团社团注册情况进行审核;
对社团业务指导单位进行年终审核;
收集社团的相关年审材料,对社团进行年终审核,评选出优秀社团、十佳社团;
对社团举办的活动进行监督。
第四章成 员
第十三条社管部执行主席、主席,各部门执行部长、主任以及副主任产生办法。
每学年末社管部采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竞选主席,各部门部长、主任。由个人提交申请书,初部筛选后,确定公布候选名单;
社管部执行主席、主席及各部门执行部长、部长,主任、副主任竞选采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,由校团委组织竞选大会,差额选举投票产生;
社管部各部门执行部长,主任由各竞选成功的部长或主任在竞选结束后2周内自行组织选拔,并报由社管部主席团审核,经审批后通过;
社团管理中心的委员由各学院根据工作实际,推选一名学生作为社团管理中心的成员。
第十四条内部成员的权利:有权参加社管部的一切正常活动;依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,有讨论和表决社管部重大事物的权利;有对各社团的工作进行讨论、建议、批评、监督、质询的权利;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,有自荐担任社管部负责人的权利。
第十五条内部成员的义务:遵守社管部章程,执行社管部通过的各项决议,支持和配合社管部开展工作;关心、探讨关系社团发展的重大课题,维护社管部形象;明确学习目的,勤奋学习,努力工作,不断提高理论和业务素质;收集、整理并保存社团档案资料。
第五章奖惩制度
第十六条凡社管部内部成员必须严格遵守本章程,正确行使权利,认真履行义务,依照《湖北理工学院学生社团管理部建设管理办法》及本章程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和惩罚。
第十七条对在社管部工作和活动组织中贡献突出者,经社管部主席团讨论,可授予“优秀干事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等称号,亦可由本人向社管部申请授予其他荣誉称号,并给予相应物质奖励。
第十八条对工作例会无故缺到达三次以上(含三次)的社管部成员予以通报批评。累计达五次以上者予以除名,撤销其相应职务。
第十九条对在社管部开展活动中拒不服从指挥、阳奉阴违者,累计三次未完成任务者,社管部工作管理不善者,酌情予以通报批评、警告、严重警告,情节严重者报学工部。
第六章附 则
第二十条社团活动所需经费经社管部审核后进行物资申请,接受全体会员监督。
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解释权归社管部所有。
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。
湖北理工学院学生社团管理部
二〇二一年十二月